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10-20 10:02:09
尊敬的网友:您好!
购买城市区(县(市)吉利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要件:1. 借款人家庭名下房产信息情况(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含未满18岁子女)2. 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3. 身份证: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原件。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4. 户口本: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派出所加章;5.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2份(现场填写);6. 首付款发票:原件;7. 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现房合同》)原件2份;8.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1份(中心网点领取);9.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中心网点担保公司柜面领取);10.借款人还款银行卡(I类储蓄卡);11.借款人正方型楷体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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