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你们好
我先简单说下我自己。 本人男 今年33岁。未婚 家住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八街坊。我是一名脑瘫后遗症患者,并且是一名残疾人,我10年左右,身体膝盖,腰椎,颈椎,做了3次大手术,无法承受长时间站立,重体力,弯腰的工作. 我的收入来源,是父母所在单位盖的门面房,照顾我 很便宜租给了我,我做点早餐!就在去年,以违章建筑为理由,给我封了(其它违章建筑,依然存在),即便是如此,我认为我能走路,能说话,能骑车,我生活可以自理,我没有向政府申请低保,没有办理残疾证,我理所当然可以享受的国家给予的特殊福利,我均没有申请! 只为了给那些比我更需要的人! 国家有难,我捐款。上学时期,我捐款! 然而我这样一个并不坏的人,却遭到了,管辖分局的不公平待遇, 对于我而言他们的做法,简直是黑白不分,颠倒是非。草菅人命。一切形容,都不为过!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2月份,正是我国新冠疫情爆发的时候,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口罩的信息,并且发布的人给我发了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信息,以及口罩厂家的信息!数量越多越便宜, 于是我把此信息发给了某单位的人,我们一起。买了4.5万个口罩, 这中间包含我的5000个,一些自用,一些我要捐给医院(捐口罩这个我跟卖家说过,并且有聊天记录),我总共向卖家支付宝,支付了13.5万元,支付之后,当天晚,卖家给我了快递单号,到了第三天,我发现快递单号,是假的, 于是我们报警。 在洛阳市涧西区长春路分局做的笔录,说清楚了事情的经过。2月18给我的立案回执单(上面并没有内容),在2月18日到今天9月底,长春分局没有主动给我打过一个电话,都是我们去找他们,还时常见不到,由于收我钱的人在西安,从西安第一天解封,我就去了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并且给长春分局打了电话。说了 我了解的情况(报案人去了解案情,跟公安局汇报,你们还不作为。你们不觉得,愧对你们额头上的警徽吗) 我多次给长春分局打电话,给我的答案就两个,第一,疫情期间 不让出警 第二,已经移交给了洛阳市局反诈中心。 直至今年5月20日,给我一起买口罩的单位,起诉了我,冻结了我的账户,里面还有借朋友的钱,还未使用。 我请了律师,律师跟我一起去了长春分局,查看立案内容, 这不看还好,看了之后,吓得我是一句话不敢说。我的13.5万啊,硬是给我立了个3000元!我看傻了,全程都是律师在问情况 按照闫警官说的,我的钱只有3000,其它的已经告知了那个单位人,让他们也去报警,我哭笑不得啊,首先人家报不报警们,跟你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钱是我转出去的,我去报的案,你还要去管其它人报不报警?第三,即使你让对方报警,是不是要跟我说一下,我的只能定3000, 一句都没有说,也未告知 直到今年6月,我跟律师去看了,他们才吹胡子瞪眼的告诉我们! 并且那个单位的人并没有报警!报没报,你们公安系统难道不知到吗? 就凭你们一个电话,就把我13.5万改成3000? 律师也去了,洛阳市局反诈中心,反诈中心回复,长春分局并没有把案子移交,他们不算移交,(我律师有录音) 上欺下瞒啊! 长春路分局的各位警官,你们的上欺下瞒 是否想过报案的老百姓,过的是什么生活、 败诉,账户被冻结,没有收入来源,贷款无法还 导致逾期! 你们的饭吃的香吗?你们觉睡的好吗?
我现在,恳请部分领导,引起重视,彻底调查!生活真的过不下去了, 我之所以现在发帖子,从败诉到再去长春分局 我不敢发!我怕引起网友舆论,影响洛阳形象! 作为洛阳人,我希望洛阳好,请各位父母官,为民请命 为民做主!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9-28 09:47:21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经核实,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于2020年2月17日已经对屈某网络购买口罩被骗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请您到长春路派出所进行沟通,公安机关将尽最大努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地址:丽新路6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联系方式:62934110。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