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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常治远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死亡,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后经过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决定,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社局不服,上诉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而洛阳市人社局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声称人民法院的判决就是废纸一张!同时,通过欺骗的方式,回复常治远的家属:在2020年9月15日之前给予重新作出认定,然而时间到了9月15日,人社局故意曲解法律,说该案件已经申请再审,原判决应当中止,所以,以洛阳市的名义作出中止工伤认定通知书。依据《行政诉讼法》65条第三款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人社局继续乱作为、胡作为、欺压百姓,强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网友187550 2020-09-15 评论0 浏览1986 编号 2020091511211978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9-30 18:14:43

已与本人取得联系详细解释了相关情况,省高院于9月15日受理该案件,待省高院判决下来后按照省高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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