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0-08-31 09:57: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教体局进行办理。经了解, 1、本楼确实年代久远,原为教职工福利房,经有关部门鉴定不是危房,允许进行房改,目前正在进行中。
2、学校没有收取职工卫生费,只是代城市管理局收取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每户5元)。
3、从1995年我市实行职工住房改革以来,学校也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教育经费中没有职工住房建设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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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在其中
2020-09-06 17:18:58
此房是简易房、室内卧室和厨房没有安装门,室内没有卫生间、水、电、气自费安装,门窗破旧,电线老化,30多年没有维修,多处漏雨不可居住,这样的房子不属于套房,哪个部门批准可以列入房改?早就是危房,主管部门为什么不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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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36804
2020-08-31 11:25:56
受理中就是受理中,干嘛要写成已办理。欺骗百姓,好玩吗?就是想体现你老城区网络办事效率高吗?做工作跟儿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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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在其中
2020-08-31 10:31:33
老城区领导同志:这个建议提出一个多月,问题没有解决,你们还是这样回答问题,等到房子掉下重物砸住行人,追究责任时你们才出面解决吗?(7月17日老城区回复后没有一点行动)创建文明城市不能停留口头上,要以实际行动把洛阳建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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