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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老城区太平街三号院(原十中教师住宅楼)真该维修了

    老城区太平街三号院三层小楼,已经使用38年,现在成了危房,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没有人管。现在六中从市教育局下放到老城区管理,此房长期漏 雨,老师们没有法居住,水、电、气管道自费安装,卫生费照常扣 。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同时,应该考虑危房维修问题。

    乐在其中 2020-08-29 评论3 浏览1547 编号 20200829113918828 [老城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0-08-31 09:57: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教体局进行办理。经了解, 1、本楼确实年代久远,原为教职工福利房,经有关部门鉴定不是危房,允许进行房改,目前正在进行中。
2、学校没有收取职工卫生费,只是代城市管理局收取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每户5元)。
3、从1995年我市实行职工住房改革以来,学校也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教育经费中没有职工住房建设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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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此房是简易房、室内卧室和厨房没有安装门,室内没有卫生间、水、电、气自费安装,门窗破旧,电线老化,30多年没有维修,多处漏雨不可居住,这样的房子不属于套房,哪个部门批准可以列入房改?早就是危房,主管部门为什么不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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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中就是受理中,干嘛要写成已办理。欺骗百姓,好玩吗?就是想体现你老城区网络办事效率高吗?做工作跟儿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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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城区领导同志:这个建议提出一个多月,问题没有解决,你们还是这样回答问题,等到房子掉下重物砸住行人,追究责任时你们才出面解决吗?(7月17日老城区回复后没有一点行动)创建文明城市不能停留口头上,要以实际行动把洛阳建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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