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8-13 16:44: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管理部门统筹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城市区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对于停车位的情况,建议您向城管局咨询。同时辖区长安路交巡大队也将与附近厂矿积极沟通,劝导其管理方高峰期间尽快让大车进厂卸货,保障道路通行环境。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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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g37zQ001...
2020-08-14 08:28:57
应诉部门回复的意思是不是说:衡山路道路两旁各占用一个车道停靠的大货车,就该是那么停的,是停在车位里的。那里就是停大货车的车位,至于车位设置是城管部门的事,有异议要向城管部门反映,是这意思吗?之前不是都说,道牙上城管部门管,道牙下交管部门管吗?现在道牙下也归城管部门了?大货车占个车道停一溜,我们骑车的都赶到路中间跟机动车挤着过,危险不危险?如果发生意外是不是交管部门的业务?交管部门有没有职责规范道路行停行为,尽最大可能避免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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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g37zQ001...
2020-08-12 16:25:57
衡山路早高峰拥堵是周边企业的大型运输车违规占道造成的。早八点一辆辆满载废旧金属的运输车队停在厂门口外面的衡山路上排队往厂区送货,运货车的车身比较大,在厂外路边违规停靠时已占用掉一个车道,进厂门时至少要占用三至四个车道,致使途径该路段的私家车和非机动车大量淤积,最堵时南北双向都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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