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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孟津县劳动局无故拖欠2019年十一月份十二月份工资

    尊敬的洛阳市领导您们好!我叫刘冬平,2019年在孟津县就业办签定元月至十二月底的劳动合同,,在2019年六月十二号在单位发生工伤,导致三节腰椎骨折,在洛阳市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服又去省里定为九级,但是在我疗伤期间劳动局应该发的部分十一月十二月工资到现在一直不给,我想求助领导帮帮我!!!受伤以来我举步维艰,维权十分艰难!!!现在跪求您们帮帮我吧!!!

    网友795058 2020-08-06 评论1 浏览1472 编号 20200806135610166 [孟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0-08-06 15:11:3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县立即交办县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因社保中心社保系统升级,对一些社保欠费超过一定时间会产生滞纳金,所以公岗社保参保经人社局和社保中心研究同意,决定从2019年10月开始由人社局对公岗人员社保参保代为办理,社保金从公岗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中扣除。刘冬平11-12月财政补贴部分为2956.82元,但扣除社保应扣除10-12月社保2067.03元,个人应得为889.79元,不存在工资克扣问题。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联系,诉求人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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