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跟面试的时候说的不一样 来公司干了两个多月 到离职都不给签劳动合同,当时说前5天是试岗期,然后就算入职了,到29号的时候,正在工作中,没有触犯公司规定,只是犯了一个很小的错误,但是不触犯任何制度什么的,直接上班就让收拾东西走,就剩两天就不让拿全勤,而且当时如果不走,人家说你就算在这呆着当天也没有工资,工作是销售,而且月底冲业绩手里都有客户,说就算出了也不是自己的,直接当时就让走,离职报告都不让填,请问这个事情谁能解决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31 17:49:41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争议的”。
如您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 ,您可向单位的工会或基层调解组织反映,如不能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洛阳市人社局的热心关注,祝生活愉快!
2020.7.31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