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瀛洲办事处美伦山水华府小区九都西路沿线大门两侧本为小区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 其应均在建筑红线之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小区的车位做出了明确规定,小区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九都西路小区大门两侧停车场应在小区建筑规划红线内,按照法律条目理应归业主共同所有,小区物业私自圈占业主共有财产且私设停车收费设施是否违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广大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幸福获得感从何而来,该问题之前业主们已投诉过多次,但有关部门一再推诿,还拿出购房合同第二十三条(三)双方对规划的车位、车库约定产权归开发商所有。该处停车场规划停车位已办理正规手续,并已在小区内贴出公示说明。这一条来搪塞广大群众,请问如果购房合同同我国现行法律相违背那是否改合同有关条款即为无效条款,是否有关部门要继续放任美伦小区佳祥物业继续从事违法侵权行为,与破坏高新区法制建设的违法者同流合污?请高新区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该问题并向广大群众作出合理解释!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0-07-31 09:17:50
网友,您好:
经了解山水华府九都路外广场停车区2017年就到停车办备案,2019年高新区城管接管,也去城管备过案,按照购房合同协议内容中约定的业主公摊中不包含外广场停车区。公摊包含: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感谢网友对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网友向我们建议献策,我们将认真分析采纳。
住房与建设管理局
20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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