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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通过审核进入绿洲花园摇号环节未入选,遂于2020年5月再次申请丽景苑经济适用房,7月17日到房产中心交材料,却被工作人员以工资收入超过洛阳市人均水平评定为不合格。请问一下,半年间隔,作为一个工作单位在乡镇公办学校的初中教师,工资收入涨幅能翻倍吗?!而且申请丽景苑是以家庭为单位,为什么因为未婚,收入只看个人,而忽略其他两个无业家庭成员,这合理吗?!难道上次绿洲花园审核,是房产中心工作人员的失误,让我钻了空子才通过的吗?!合不合格全凭你们房产中心工作人员说了算吗?!
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 适用房 绿洲 花园 中心 合格 审核 申请 摇号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0-07-30 16:24:10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经联系已向诉求人解答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诉求人已清楚,疫情期间请广大网友做好疫情防范、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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