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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关于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收入的核算方法

    7月7日在丽景苑售楼中心进行资料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孩子的差旅费和报销费用也算作其工资收入,孩子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经常出差,只要出差就会有差旅费。

    请问关于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收入的核算,将差旅费和报销费用也算作工资收入的行为是否合规,或请公示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收入核算方法的具体书面细则规定。

    w461804268 2020-07-09 评论0 浏览3241 编号 20200709193854131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0-07-14 09:34:54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经联系已告知,差旅费不计入收入,诉求人已清楚,所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疫情期间请广大网友做好疫情防范、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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