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6月19日向12315投诉一起食品安全问题,期间一直等到2020年6月29日上午才接到天津路监管局的电话,电话接通以后,对方没有表明任何身份,整个通话期间这名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我说我作为一名公民有知情权,你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有告知的义务,当我去询问他的姓名和工号时,他极力抗拒,丝毫没有向我表明他的姓名,然后我又接连问了他三遍,然后他告诉我说,你不用知道我叫什么,我叫啥跟你有啥关系,我还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然后当我询问他,我投诉的这起食品安全问题,他去调查了吗,他告诉我他找不到店铺的位置,然后他让我自己去找到以后再告诉他,然后我说你可以通过查询这家店铺的营业执照,可以去查询他的地址,然后他告诉我说让我自己带着这家店的营业执照去亲自找他。整个通话期间,这名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丝毫没有一名作为政府执法人员的应有的素质,我从来没有见过政府职能部门里的人这样公然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自己凌驾于投诉者之上,也从来没有见过哪个政府的执法人员这么嚣张!我不知道我作为一名消费者和投诉者,需要我自己去调查取证,然后再去给他们,那设立这个部门意义何在!我想请问,这样的人混在政府部门里,作为执法人员,如果保护消费者权益!!!!何来为人民服务之说!!!!整个通话我有录音!!!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6-30 18:22:45
您好,有关您反映的问题,涧西区市场监管局答复如下:2020年6月23日天津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在12315网络平台看到消费者蔡先生有关“辣丁湾捞汁小海鲜”的投诉,通过消费者投诉信息结合我局登记注册平台,不能确定投诉主体。次日我所安排执法人员实地查看,确定被投诉人为陈某某经营的洛阳市涧西区王海燕小吃店,地点位于涧西区嵩山路中段偏北(与投诉信息有一定差别)。端午小长假后28日根据实际情况我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双方核实了解情况,投诉人称其投诉主体为“辣丁湾捞汁小海鲜”和“海贼王”两家店铺。目前,该投诉事项正在我所人员积极协调解决当中,期间诉求人对我所人员工作态度提出意见,我所已经对其进行内部批评,并另行安排人员继续处理此投诉事项。
从目前了解情况看,该投诉较为复杂且双方矛盾较深,非一般调解能够解决。另我所根据投诉情况对该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尚未发现问题。
涧西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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