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被查出肝占位恶性肿瘤,到河科大第一附属医院老三院住院治疗,目标还未出院,一周时间花费已高达5万,术后还得吃靶向药,靶向药一盒都得16800,一个月得2盒,这费用一般新家合家庭都没法承担,问了收费窗口说新农合只报销50%,为啥会这么低,我在网上查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4000以上部分报销72%;驻洛省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7000以上部分报销68%。但新区医院的收费人员说,起付标准是2000,只报销50%,为啥起付标准设最高档,报销设最低档?这合理吗?为啥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没有职工医保的比例高?生命都一样,还有高低贵贱之分?为啥靶向药不能列入新农合,还得自费,明明知道这些药非常昂贵,一般人都吃不起,还不列入医保,这不是画饼充饥吗?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01 17: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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