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件出现并迅速发展。
现在个人身份数据联网可以查询,警察可以利用一些随身携带的设备查询,可以说电子证件更难造假,通过人脸识别、OCR识别、活体检测和大数据技术等技术,电子证件更安全可靠,可以解决冒用证件的问题。
此外电子证件通过手机可以查看,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使用。
但是在洛阳,无论是身份证还是驾驶证,电子证件均不被公安机关承认。
司机未携带驾驶证 ,即使有电子驾照也一样会被处罚,虽然按照交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处罚有依据,但总是让人觉得不合理。
随身携带驾驶证是方便警方检查,证实自己合法驾驶,电子证件完全同样有效,这样的处罚仅仅是为了处罚而处罚,有点舍本逐末了!
建议洛阳也推行电子身份证,电子驾照,方便群众!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6-05 18:12: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 2019年4月3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规定》中已涉及驾驶证电子化应用要求,但明确指出要在试点论证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我市也在密切关注国家后续政策和相关机制的建立,将会按照国家及公安部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将洛阳作为我省的电子驾驶证试点城市,尽快推进此项工作。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建议。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