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涧西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死者(2019年)生前早年离异(2004年),房产一处由死者父母申请继承。死者生前婚内购住房一套(2004年),房产证一直是死者一人名字。当年离婚时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一栏明确写明房子归死者所有。如今公证处答复协议书无效,不能办理父母继承公证。签离婚协议书不就是确定财产分割权吗?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20-05-30 17:40:35
网友您好:
我局收到反映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涧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与反映人取得联系。经了解,其反映的问题是在办理继承公证时,有一份证据材料需要核实,但反映人无法提供被核实人的联系信息,鉴于此情况,与反映人充分沟通后,结合反映事项向反映人讲解了办理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程序,涧西公证处对反映人表示会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和个人,尽力解决好此问题,反映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洛阳市司法局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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