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0-05-08 10:28:42
网友你好:
关于你提到“经适房政策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已联系告知诉求人,诉求人已知晓并表示感谢,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网友持续做好疫情防范、防控工作。
离婚家庭人员离婚前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标准的不得申请;离婚前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标准的,限一方申请经济适用房,若另一方申请需满2年后方可申请。申请购买到经适房后离婚的,后期不动产证、界定卡按原申请人进行办理。
若要了解相关政策可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查看相关规定,或电话咨询:64812624 64818036
网址:http://www.lyzbj.com/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