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役军人,退役后分配至洛阳轴承厂工作。参加工作后住单位单身宿舍,结婚后我和爱人租房居住,2015年申请购买了一套位于西工区华山北路的国花宝居(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一直未通知办理。2019年领到房界卡,今年看到小区张贴的通知,说4月20日后不办理不动产证的将不再办理本小区的业务,我到市民之家去办理,咨询说暂时不能用现用名户口办理不动产证,但可以办理我们已注销户口用户名(2017年,我爱人因双户口,公安机关把户口注销掉一个,有公安部门出具注销户口和现在用户口名字为同一个人的证明信),我和爱人去了几次,办不动产证时,告诉我们不能办理,让我们去换房界卡,我们去了咨询窗口,并把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信给他们,他们说不行。我们询问有什么解决的办法,他们让我们把注销的户口再启用。
试问我一平头百姓,哪有能力去把注销的户口再启用,再说公安机关出具有证明信,在此期间多次办理没有结果,我爱人又身患重病,从3月8日至今一直在河科大第一附属医院做手术,还要继续治疗,放疗,现已身心疲惫,我们借款、贷款好不容易才买的房子还办理不了证,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向领导反映此事,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抽时间过问一下,帮助我们解决所反映的问题。谢谢!!!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4-27 16:09:08
已电话与当事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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