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转公安局 公安局回复 属于城管局负责 回复件图片。也不要转高新房管所 房管所说这是属于市里管。
其理由如下:
1 小区内地下停车位 自从17年交房以来 迟迟没有对业主开放。目前物业公司正在整改中,什么时间整改完不清楚。
2 小区内 消防部门下通知 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目前小区大部分车辆无法进入下去停放。
3 郑州南路汪南是断头路 蓬莱路往东也是断头路 因此车流量不大。
4 小区业主无奈将车停放路两侧 但是遭遇交警贴罚单。
目前我们情况就是 因为地下停车场整改中 小区内部因为占用消防通道 无法停车 停放路边遭遇罚款。已经影响到了我们的基本生活和保障。因此建议高新区瀛洲办事处 为民考虑。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在东大门两侧标划临时停车位,待小区停放问题解决后。取消。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0-04-28 14:50:06
网友您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确因居住小区及其周边停车设施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城市区街道办事处可以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在居住小区周边支路及其等级以下道路设置临时居住停车区域、泊位,明示居民临时停放时段。”之规定,建议辖区街道办事处按程序报请相关部门处理解决。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2020年4月2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