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之前提出的有关名门世家的问题,城市管理局不做任何审题,单纯指出“之前已有多个业主咨询高新区消防支队是否可以在地下停车场安装充电桩,得到的答复都是地下室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条件,严禁安装充电设施”,而对于为什么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条件,不做任何说明。
2.经过我咨询高新区消防大队,对方提出根据《DB33-1121-2016《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20160501实施》,据我查看此规定是浙江省工程标准,由浙江颁发,而且详细说明了可以在停车场安装充电设施。
3.2019年06月10日,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三-16条中说明,加快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不得为其办理验收手续。老旧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实施改造的,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占比不低于10%。规范居民小区充电设施消防安全条件,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充电设施项目应积极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安装手续。已有停车位的业主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物业管理机构应提供安装便利条件,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及时出具安装意见,不得收取需量(容量)电费;物业管理机构拒不出具相关意见的,由当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政府,省应急管理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0-04-09 09:22:59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该小区开发建设时没有考虑地下充电设备,导致充电设备缺失。我局将协调物业公司对小区居民进行民意调查,如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方可向消防、电力等部门提出改造申请。同时,为解决小区充电难问题,我局已建议开发公司在合适的公共区域加装充电桩,希望网友予以理解。 感谢网友对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网友向我们建议献策,我们将认真分析采纳。
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