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是洛龙区龙门镇李屯村的村民。我想向领导们反应一下近期我村因为前后两次拆迁出现的问题。
我村的第一次拆迁是在2006年左右,为了支持郑西铁路洛宜路段的建设,有几百户村民进行了拆迁和安置。
我村的第二次拆迁工程在今年已经启动。
我要反应的问题主要有:
1. 我村前后两次拆迁的赔偿政策差别太大,引起了第一次拆迁村民的强烈不满。孔子有云:“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第一次拆迁,我村村民每人只分配40平米住房面积,家中大龄青年分配70平方。而此次拆迁的村民,每人分配60平方,大龄青年每人120平方,相当于直接分配一套房子。同是一个村,都是为了支持国家建设,为什么赔偿政策差距如此之大。而且近年房价突飞猛涨,很多村民家中大龄青年买房都有困难,在拆迁之前,家中自建房住七八口人都没问题,而如今,父母子女都住在一套房子里,没有条件买房,大龄子女结婚都成了问题。
2. 我村第一次拆迁的村民,安置房全是6层楼的砖房,没有电梯,没有供暖。这为家中老人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例如本人父母都已经年近60,每天出门都要上下6层楼梯,冬天又没有暖气,随着老人年龄越来越大,生活在这样的小区里都是一种煎熬。和我家情况类似的村民有很多,这样的问题,希望政府领导能予以重视。
近期,我村第一次拆迁的村民们已经集体向村委会提出了诉求,要求政府在规划建设第二批安置房(电梯房)的时候,解决第一次拆迁中遗留的诸多问题。我此次向上级领导反应,也是希望市里领导们能够重视这些问题,重视诸多村民的诉求。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3-18 15:44:10
网友您好:
李屯村拆迁安置是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和《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龙区城乡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洛龙政办(2018)49号)以及《洛龙区城乡建设征收农宅涉迁群众居住安置办法》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定执行的,相关政策文件已制成宣传页发放至涉迁群众手中,龙门办事处已安排人员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尽快为村民答疑解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龙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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