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0-04-02 10:21:41
关于“洛宁公园一号暖气暖气问题”回复如下:
公园一号小区内二次管网、楼梯间立管及换热站是公园一号开发商自建项目,由住建局供热办具体监督负责验收,因前期热力公司到小区查看时,发现小区供热管网设计及施工均存在问题。我局供热办于2019年8月16日邀请洛阳市供热专家对小区供暖管网现场查看,专家对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小区开发商依照专家提出的建议已经整改一部分。2019年12月29日市供热专家对小区进行复审,进一步提出整改建议,目前小区开发商针对剩余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检查整改,争取在2020年8月份之前整改完毕后,由住建局供热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市供热专家及热力公司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供热协议,按协议约定方可供暖。关于群众反映的初装费涨价利益问题,热力公司收取的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按照政府《三方投资框架协议》执行,不存在随意涨价的现象。
洛宁县住建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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