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3-10 17:20: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查看执勤人员执法记录仪视频,事实如下:3月8日下午15点35分,车站交巡大队接110报警称光华路有车辆乱停乱放。接报后,大队立即指令执勤中队到场处理。执勤人员于15点38分到达,发现光华路北段快车道和人行道有小客车违法停放,其中有两辆驾驶员在场,就责令其立即驶离,对其余六辆违停车辆 依法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并拍照,有两名车主在此之后赶来,执勤人员在解释过程中有言语不当之处,大队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要求其在今后执勤要讲法言法语,理性规范。并不存在发帖人所称的选择性执法情况,当天两人在自己中队辖区内接处警并无不当。发帖人称执勤人员碰到熟人喝茶的说辞在整个执勤视频中并未看到。15点43分,执勤人员离开光华路回道南路。
若您依然对此次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可到开元大道通济街交叉口洛阳市交警支队,至一楼大厅申请行政复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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