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我爱人孕40周,于21日上午去市妇幼医院(北院)检查住院待产,由于市妇幼停车位较少,周边亦无停车位,遂停在妇幼医院停车场门口位置,且未妨碍他人,被贴了违章停车单,我也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但是还请协调在医院附近尽量多划出点停车位,因为孕妇送医院,已经没法再去周边找停车位了。特殊事件,请特殊对待,请协调处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2-24 08:51: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管理规定,本市停车位的规划、施划和管理由洛阳市城管局负责,若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可向该主管单位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