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政和路附近的地摊格饭店充卡20000元,年后去吃饭发现饭店在不告知顾客的情况下关门,于是打电话给12315进行维权,饭店老板给我回电,态度嚣张,我要求退款,因当时的充卡还余额18000左右,分了几张卡,卡上并没有饭店名字和电话地址,刚开始饭店老板还说,有电脑系统,能查准确余额,允许再次进行消费,后来饭店老板概不认账,因为卡遗失几张,对方担心我把卡赠与别人去她店进行消费!没地址,没电话,甚至还不知道你没开业,去哪消费?对方告知我11月开业,等了这么久,饭店老板一点信都没,12315也拒绝再次处理,我是否该报警?我是18000元余额问谁要?我给工商局提供了聊天记录,卡照片,还有报案材料,对接人,查出对方是用pos机刷卡消费的,已在银行查出pos机序列号,申请工商局转派出所报案处理,12月出台的政策,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提供,可迟迟没有结果,现在要通过pos机序列号查我的钱到底谁收了!谁能解决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1-14 09:33:58
您好,接消费者投诉后,立即指派洛龙区局开元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此事,经了解,诉求人在被诉方处办有充值卡,现被诉方关门停业,诉求人遂在网上发帖投诉。经开元所调查,被诉方营业执照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地摊格饭店,经营者:王国敏,联系电话:1369889886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307MA44MBX83J,经营场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政和路交叉口东北角S6-01-16号,于2018年12月已关门停业。诉求人投诉时已关门近半年,由于办卡充值金额较大开元监管所执法人员联系诉求人让其提供充值卡、收据、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诉求人于2019年11月19日到我所提供相关材料并说明情况。投诉人提供的付款凭证,交易金额20000元,收款方为洛阳市高新区高记农家饭店,高记饭店不承认有此事,执法人员又通过地摊格饭店登记电话13698898866多次联系店家,均无法联系,现已对该店主体设警示信息。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程序诉讼维权。
经我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已将情况告知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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