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1月17日晚十点左右在黄河路淑芳炝锅刀削面吃了一碗炒面,回家一个小时后开始腹痛,疼了一个晚上,期间差点打120,因为是男人,忍过去了,第二天去医院,检查,肠胃炎,打了三天点滴才止住拉肚,我于18号投诉他们饭店,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让我去写材料,我去了,结果给我说查了对方的票据都有正规的票价,就证明人家没有问题,我的是个例,不能证明什么,食品质量安全是不是非得等变成群体事件才能引起重视?我问他们有没有对我举办饭店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告诉我说 1、他们太忙,没有时间,2、领导没有交代,无法去抽检。 这就是质量监督局做的事情。 百姓吃出问题了,结果就是这样的结果。痛心。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1-27 11:53:19
网友您好:
我局已安排调查处理,如还有什么需要帮助,请直接拨打12315,我们将及时为您解决。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接到诉求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要求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涧西区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该店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卫生情况良好,工作人员健康证齐全,进货台账及票据齐全。
对诉求事项已要求涧西区局依法依规处理。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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