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9-11-15 18:02:00
网友您好:
感谢你对洛阳交通事业的支持和关心,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问题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城市公交车运营特性,对比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7258—2017),公交车属于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主要在城市建成区运营。
2.市本级财政补贴政策对象仅是在城市区运行的公交,市公交集团目前享受此补贴。
3.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 “一中心六组团”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市交运集团原城乡客运班线开始实施公交化运营,开通组团公交,实行低票价。交运集团目前运营的部分市区线路系伊滨区、高新区发展初期支持两区发展、经时任市领导同意开通的线路,属历史遗留问题。
4. 2006年市政府曾专题研究两家企业线路问题,形成会议纪要(〔2006〕47号)要求:未经市政府批准不能擅自增加车辆、增加线路或延长线路。据了解,因运营区域模糊而造成的“受阻事件”在国内层出不穷,为维持客运市场稳定、有序发展,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两家企业经营范围进行了划分。
如您有后续问题请拨打交通局电话:63239893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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