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伊水苑鸟不拉屎的地方,交警没事天天跑去那贴罚单,我们要求路边画停车位,又没人管,说是停到商会大厦,家门口不能停停到离家1公里的地方,你觉得合理么,荒无人烟的地方我们阻碍交通了么,天天来贴罚单,交警这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某些利益团体服务,不顾老百姓的感受,亲戚来一趟小区不让进,停门口就是罚单,真不知道这些交警部门居心何在,敬请领导对这一居民特别关心的问题给予帮助解决!谢谢!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11-13 08:53: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问题已收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临时停放应当在泊位以内,不在泊位内停车的,驾驶人不得离开现场,并在交警取证违停时第一时间驶离现场,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此外,施划停车位问题,并非公安交警部门管辖,如确有需要您可向伊滨区管委会提出申请。感谢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