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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在兴业银行建设路支行面签,9月中旬通知过得户,买家已经拿到不动产证一个多月了且已经入住,卖家迟迟收不到尾款,询问兴业银行人员总是以国家管控,放款时间不确定为由。既然管控为什么要审批买家的贷款资格,既然审批了买家资格,又通知过户了,房产也已经评估抵押。为什么拿着卖家的钱不给,要损害卖家的利益?卖家都是急着用钱才卖房子的,现在房子是别人的了钱却没有,谁来保证卖家的权益?请有关部门给卖家个公道。
卖家 尾款 买家 管控 资格 审批 通知 面签 卖房子 收不到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19-10-28 17:06:31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督促兴业银行,后续工作人员会跟进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问题合理解答。感谢您对银保监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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