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朗润园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代表投票,形成了“小区地面不能停放机动车辆”、“禁止入内”的违法决议。9月21日,业委会勒令物业采取石墩子堵路、升降杆阻拦等暴力手段强制阻拦业主车辆进入小区。10月15日,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组织朗润园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召集会议,支持业委会违法决议,其行为严重触犯法律、严重侵害业主权利。我们有十个问题,请白副主任当着全体市民的面给出合理解释。
一问朗润园业委会做出决议根据的事实、理由、依据是什么。
二问《业主规约》或《管理规约》、《议事规则》是否只能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三问业委会能否以公告代替业主大会表决。
四问朗润园业主代表大会召开前,业主代表有没有征求业主意见,业主代表投票表决的根据是什么。
五问朗润园业委会决议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不合法你为什么支持。
六问业委会石墩子堵路、升降杆拦车的暴力行为是否合法,强制执行的权力是谁给它的,受哪个法律保护。
七问朗润园小区地面禁止停车,300辆地面车辆停哪儿,希望你理直气壮重复“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儿”的精彩回答。
八问朗润园小区楼房、地下车库都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是不是居民不能入住,车库禁止停车。
九问市规划局对朗润园小区规划800车位个,目前只有470个,另外那330个去哪儿了。
十问10月15日做出禁停决定前,有没有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做出决定是你个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
上述十个问题请白副主任逐个回答,并拿出法律、政策依据。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9-11-01 18:25:08
网友您好:
朗润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的,在业主大会正式选举之前,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需要向全体业主公示的内容已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关于该小区停车位问题,我办物业服务中心已组织朗润园业委会成员及业主双方代表于10月24日下午召开朗润园小区车辆停放问题协调会,根据地产方提供的小区规划平面图,确定朗润园小区地面无停车位,禁止地面停车。考虑到小区业主实际停车需要,前期我办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及该小区业委会邀请消防大队到该小区实地考察,在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响小区业主利益的情况下,目前可在地面规划12个停车位,待车位划好后,分配问题及其余位置是否可再规划车位,将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古城街道办事处
钉子 2019-10-17 22:39:32
现在拿着合同说事。希望大家不要混淆是非。地下停车方式不是规定在合同里,而是在住宅使用说明书里。虽然住宅使用说明说表明属于合同的一部分,但是合同签订于2009年,当时这里还是一片荒地,签订合同的基础当然是规划图啊,而规划图确定了800个车位;住宅使用说明书是2013年交房时开发商发的,选择地下停车的打√也是开发商画的,这个在合同法上属于“格式条款”,开发商有义务给业主进行解释说明,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有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显然交房时的地下车位只有470个,少了330个,等于是排除了这330户业主的停车权利,应属于无效。因此不要混淆基本事实。另外,说业主代表由业主选举产生,就有权利代表业主投票,请这些朋友认真看看《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35条的规定,有没有书面征求本楼栋的业主的意见。说到消防法,消防问题是消防单管理部门跟占用消防通道的业主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无论是业主代表大会还是其他业主都不是消防行政机关,根本无权对消防问题进行行政管理。当然,如果业主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对于停靠在消防通道上的车辆,其它业主可以让他承担违约责任,但这必须以决议有效为前提条件。至于说改变规划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投票的问题,它必须以小区符合规划图为前提条件,目前咱们小区没有按照规划建够地下车位,那么基于合同的诚信原则,应该推定这些车位是在地面上的,主张地面停车的朋友不过是把车停在自己应有的车位上而已,只是这些车位未用水泥硬化。因此禁止地面停车才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服务808 2019-10-17 17:59:05
1、朗润园小区业主在购买住房时地面没有机动车停车位,购房人签字认可,合同上有明确标识,有购房合同为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合同的补充部分)。未购买车位业主和附近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压草坪,严重违反《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严重侵害广大业主的根本利益。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小区内无车位车辆不得进入停放。这是洛阳市所有商品房小区的规定,个别想免费停车的车主无理取闹,居然诋制政府,污蔑办事处的权威,请古城办事处与古城派出所联合调查。 3、少部分业主想在地面停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小区用地归所有业主,变更小区用地规划、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以后才能报批有关规划部门,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 4、小区绝大多数业主明确反对地面停车,少部分车辆业主知道按程序无法达到目的,串通物业公司姓周的攻击业委会,攻击地下车位业主,现在居然攻击办事处。采用这种手段极其恶劣。请政府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朗润园小区的动乱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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