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申请经适房新标准有一些不懂,请解释一下

    这是刚颁布的申请条件,但这一条请具体解释一下,(5)离婚家庭人员离婚前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标准的不得申请;离婚前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标准的,限一方申请经济适用房,若另一方申请需满2年后方可申请。

    如果离婚,离婚前有商品房,但房产是对方的婚前财产,那另一方能否申请经适房?

    happysun 2019-10-08 评论3 浏览6755 编号 20191008165914161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9-10-11 11:15:33

网友您好:
根据最新下发执行的《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洛住保〔2019〕4号)相关内容:离婚家庭人员离婚前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标准的不得申请;离婚前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标准的,限一方申请经济适用房,若另一方申请需满2年后方可申请。
已和网友取得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告知,网友表示感谢。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可以吗,我是女方。离婚了,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了我什么都没有,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1 +1 回复

  • 照这个规定离婚前都不符合,收入,房子都会有,但是离婚了,一方什么都没有了,这属于什么?

    +1 +1 回复

  • 不符合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