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高新区辛店镇后营社区河洛路绿化改造项目的被拆迁者,昨天又接到通知需要签一份补充协议,我看过所谓的补充协议后有几个问题:1.9月17日镇政府回复说因资金压力大,无法兑付4月份签的拆迁补偿协议,但签协议前政府态度坚定地说拆迁补偿款已全部到位,家拆除后三天兑付补偿款。前后说法不一致,原因是啥?2.分明是19年4月6日签的拆迁补偿协议,为啥补充协议上写的是5月份签的补偿协议,而且还不允许改日期?3.补充协议上写的“现经协商”是谁和谁协商?4.辛店镇政府已经违约好多次了,按补充协议上的兑现日期期满后再不履行补充协议应承担什么责任?5.说签补充协议是经过高新区政府同意的,为啥没有加盖高新区政府的公章?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9-09-29 11:45:54
网友:
您好,2019年4月河洛路两侧提升改造拆除部分房屋,拆除后三天政府根据拆迁协议兑付40%补偿款,剩余60%原本需要在15日内兑付(2019年5月)。由于近年高新区大发展,征迁和建设量剧增,资金压力巨大,尽管想方设法多方筹措资金,但仍无法按期足额向群众兑付补偿款。经过研究,于2020年5月兑付剩余补偿款,并给予群众奖励金,此事宜同时经过高新区管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我镇一直持续向上级部门申请该项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兑付剩余补偿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辛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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