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社保局医保科:
我外公84岁,8月底查出直肠癌,9月3日做手术,当时医院管床医生说我们可以走大病报销,但是花费限额是38000元。9月6日管床医生施大夫通知我们,我们的费用马上要超过38000元,如果不办理出院手续,那就不能享受38000元的大病报销比例65%,就要改成走新农合的方式报销。因为外公年龄大,手术后发烧一直没有完全好,现在不能出院。
9月9日上午9点时候,施大夫催促我们签字。让我们放弃大病保险38000元报销65% 的方式,我们说等等问问情况,但是医生多次催促我们,如果不签字,就办出院。我们家属被逼无奈,只能签字。
我想咨询下: 第一,38000元的大病报销门槛,是医院依据什么政策制定的
第二,医院为什么步步紧逼患者家属签字放弃这个大病政策呢?
我们找人咨询了河科大一附院的新农合主任,主任自己都不知道啥病有38000元的报销限额,超过了就不能走这个政策了。所以我们患者家属心里很不是滋味,尤其是被施大夫逼着签字放弃的时候:我们不能为了报销而让外公现在就出院或者转院,我们也没有让医院施大夫哪怕给我们半天时间咨询的机会。很是悲哀呀。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9-10 10:20:51
您好: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5号)和《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第一批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费用标准和特定药品(耗材)编码的通知》(豫社保〔2016〕17号)规定,直肠癌医疗费用限价标准,省级医院38000元。其它相关事宜可向市医疗保障局咨询反映。文件网址:http://haly.si.gov.cn/synrgml/zhengcefagui/zhengcewenjian/yiliaobaoxian2/201612271455717055.html
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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