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路劲御城二期27号楼业主
1、2019年1月6日交的首付,当时转了很多楼盘,最后才选择路劲御城的房子,考虑到路劲在卖房时让我们参考一期已经入住的各种标准为依据(包括落地窗以及小区绿化和环境),还说只会比一期好不会比一期差,考虑到一期的确已经入住并且口碑蛮好,于是就放心的交了首付。
2、2019年8月份我们二期业主群里有人发现路劲在未经我们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部分楼阳台窗窗下墙体上加盖40公分加气混凝土块墙体,缩小窗户高度!!!
3、售楼部展厅户型图模型样板间阳台窗下墙为30厘米,经业主投诉后,开发商将户型图模型样板更换。
发现问题后我们业主积极跟路劲那边沟通,第一次沟通结果是让我们等他们内部沟通,8-29日回复我们,我们等到的结果却是按国家消防标准建的,他们没问题,8-31日的时候我们二次与路劲售楼部人员沟通,售楼部内户型图的模型以及宣传册都已经更换了,不到11点那边就关门下班而且语言威胁我们,考虑到当天业主大部分都是老人与女性于是我们就回家了。
4、试问
如果路劲不心虚为何更换掉几年未换的户型图模型?
如果路劲不心虚为何在业主追问下不到下班时间就关门下班?
如果路劲不心虚为何要求全部售楼部工作人员矢口否认没给业主承诺过270度观景落地窗?
谁家买房子像买菜一样随随便便,不都是辛辛苦苦转了很多楼盘最终才选择路劲这个大品牌!可最终呢?
强烈呼吁有关部门有关领导重视这个问题,为百姓做主!!!
我们辛辛苦苦省吃俭用买的房子却是小黑屋,我们不要小黑屋!我们不要小黑屋!我们不要小黑屋!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9-16 09:13:59
网友您好:经我局质监部门了解建设单位反馈:(一)二期1#楼及之后的楼栋与前期楼栋的建筑外立面及户型结构不同,二期1#楼及之后高层均采用全封闭阳台设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5条规定,对于封闭的阳台设计,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实体墙。为保证防火规范的要求、保护业主的日后安全,同时最大限度的满足室内采光,阳台窗户已经是目前按照实际规范能做到的最大高度(层高2.9米,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高度不小于1.2米,阳台窗户只能最大设计1.7米)。(二)二期1#楼及之后的各楼栋与前期楼栋的建筑外立面及户型结构不同,不具有可比性;(1)阳台设计:10#21#为不封闭阳台,1#楼及后期楼栋设计全部为封闭阳台;在国家设计规范及节能标准方面要求不同;(2)户型设计结构不同:二期10#、21#楼与1#楼及之后的各楼栋:卧室及主客卫的排布或位置设置不同;餐客厅通透度或排布不同。(三)我司二期楼栋设计及施工均按照规划审批及相关规范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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