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修地铁房子被拆了,房子买到老城,户口还没有来的急转,买房就想着小区门口有两个学校老城区二小,古香小学,上学方便,现在是一个也上不了。而是去南边的马市街小学,原本想着她奶奶(二级残疾)在小区门口还可以接送,现在去学校走路都要30多分钟,那么远也接送不了。买个房子就是为了就近上学。可就是上不了。
去了教育局也解决不了
第三类有房无户招生名额学校自己确定,学校有没有内定谁都不知道,权利都在学校,也就是说学校说了算。[老城教育局说:“教育局把控不了”]。
不公布招生信息,有没有做假房产证,户口本谁也不知道? [老城教育局说:“招生信息不可能公布的”]。[老城教育局说:“你即是查出了别的学生,你能上吗??”]。
已经报道的学生有是通过关系,拿钱进入的,还有无房无户的。对我们公平吗???
[老城教育局说:“我们一直在追求公平,但想一想这个世界能不能公平。”]
为什么不能阳光,公开、透明,公平招生??难道是我对洛教基〔2019〕144号文件理解有错误,希望相关领导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洛教基〔2019〕144号文件部分内容
阳光招生,加大服务力度
各学校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的相关信息,要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推进阳光招生。一要招生政策公开。各学校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办法以网络、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二要招生录取结果公开。各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等招生结果,并答疑家长的关切。三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渠道加强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进城人员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9-09-27 16:45:27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2019年的洛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学校按照 “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第一批:房户一致;第二批:父母无房产且三代同住;第三批:有房无户的同一行政区学生;第四批:有户无房)。根据网友提供的情况,其属于有房产但是户口不在老城区的情况,不属于以上四批。由于学校学位有限且学区内适龄儿童数量较多,为保障应收尽收,应入尽入,将其协调至马市街小学入学。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可以咨询老城区教育体育局,电话:65250191。
洛阳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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