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11月24日通过中国电信官方网上营业厅购得电信号码做为本人日常生活工作使用,此号码于2015年11月25日首次开卡本人正常使用。后来由于本人到一公司工作,公司给予本人报销电话费的福利,由于公司必须要消费发票且消费主体需是公司才能进行报销工作,故本人于2017年8月8日号码过户给公司,且由于国家实名制要求单位手机号码也需备案自然人,此号码备案自然人同样是本人,实际使用人本人至今正常使用,现本人因个人工作关系需把中国电信号码重新过户至本人名下。2019年8月7日本人与公司被授权人拿着相关过户资料手续到中国电信(西工人民东路自营厅)办理过户,本人被要求签订一份最低消费为每月189元的最低消费协议才能办理过户。
本人至今及公司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均未与中国电信签订任何相关最低消费协议。
在正常合法合规过户的过程中中国电信强制要求签订其单方制定协议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实属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消费,并侵害消费者正常办理过户业务的权利。
电信号码属国家资源,而做为基础运营商的中国电信应合法合规,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恳请管辖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制止中国电信其违法违规侵权行为。
本人诉求:
中国电信洛阳公司在本人及公司过户手续齐全下正常办理过户!!!不要违规且违背消费者意愿单方面要求签订协议为条件下才能办理正常过户业务!!!
回复部门:中国电信 2019-08-21 17: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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