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9日,雷翼航根据安排于16时到位于洛龙区翠云路与兴洛东街交叉口的亚商舞蹈培训学校二楼教室上跆拳道课, 17 时许,学校的谢老师电话告知我孩子面部在额头右侧上方临近发际线1cm出,有一1.5cm左右的直线切割样创口,我赶到后就带孩子去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分院)急诊处理。期间学校的谢老师和 对方 学生家长(据学校说是此学生打伤的)陪同。河科大一附院急诊科医生做了紧急处理,因为面部特殊,未进行缝针,用生物蛋白胶粘合并给予破伤风抗病毒治疗手段进行包扎,口服消炎抗菌药。7月2日,换药后该医生建议及时进行后续的创伤疤痕处理,以最大限度消除疤痕影响。我于7月28日到洛阳市洛龙区优玛美容机构进行疤痕修复治疗,我家孩子雷翼航根据办理的健身卡,到亚商舞蹈学校学习,由于亚商舞蹈学校的疏于管理,导致孩子面部受伤,理应赔偿。经与亚商舞蹈学校多次协商,亚商舞蹈学校推诿扯皮、避而不见就是不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等费用。请有关部门关注此事!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9-08-15 08:54:25
网友您好:
我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协调,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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