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宜阳前进桥南边的麦鑫房产负责人曹麦,开始隐瞒自己二手房中介身份,从58同城上看到我父母的卖房信息后伪装为买家去看房,后欺骗我父母说自己亲戚要买,能不能将32万的房价便宜为31万,后我父母同意。但曹麦欺骗父母签定一张委托购房协议后公开自己中介身份,并将此房产仍以32万售卖给买房者,共收取买房者33万房款及代办过户缴纳契税费用。交易过程中花言巧语蒙骗我父母,让我父母欺骗买房者自己收到32万房款。
但是在房管局办理契税过程中,又让我父母签署一份成交价28万的买卖合同,以此来降低所缴纳的契税及税费金额。
被我们发现后态度蛮横,拒绝归还欺诈我们一万元的房款。对于这种在交易过程中坑蒙买卖双方的中介希望房管局及工商局的领导能够严厉查处,目前我们了解,她不止违规操作,在代办契税过程中偷税漏税一次。我们到店交涉无果,且威胁不将过户手续办完将至我父亲单位闹。对于这种黑心中介希望尽快严厉查处。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9-08-02 15:51: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实地调查,房屋产权人与房产经纪公司签有《委托购房协议》,经纪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对房屋已完成了交易。交易期间,经纪公司隐瞒身份,并以个人名义与产权人签订了《协议》。举报人为原房产权人女儿,她对经纪公司隐瞒身份,并对经纪公司高价出售房屋有异议,认为经纪公司有欺诈行为。
宜阳县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