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7-05 14:29:4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1、修建城市道路是用来通行的,不是用来停车的。每个小区都以停车位不足随意停车,方便了自己却给其他人带来交通安全隐患。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施划停车位也应遵循该原则。随意把车停在辅道是否侵占了被人别人使用道路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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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87860
2019-07-05 19:30:30
查的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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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兵在都市
2019-07-05 13:20:23
你自己都把原因说出来了,只售不租,车位天价,买的人少,为啥天天贴条? 等两年就没人贴了,现在应该就是开发商在逼你们买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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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5805
2019-07-04 14:16:56
说句最不好听的话买不起车位就不要买车!只要没有划停车位的地方就不允许停车!就是这样规定的!去哪里说都是车主没理!我的车位价钱比车都贵!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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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不平
2019-07-04 14:00:09
难怪楼上骑个电动车,用不了多久,骑电动车也要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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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q_xqls
2019-07-04 11:48:58
买房买车的时候咋不考虑停车问题,现在在这儿叫唤,这不能成为你违停的理由。没处停车你可以把车卖掉改乘公交,谁规定你出门一定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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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6297
2019-07-04 10:44:46
买车的时候就要考虑考虑停车问题,占用慢车道不罚你罚谁,狠罚,坚决支持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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