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6-28 14:24: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收到。我大队就该问题回复如下:
1、伊水苑小区东面仅一路之隔 (约200米)的科技大厦和申泰大厦楼下的公共停车场和路面施划的停车位可供300余辆车停放,小区内未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可将车停到该区域内或者将车停放到路基以外;
2、在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方禁止车辆临时停放,如违反法律规定停放车辆,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违反禁令标志处理,记三分罚款100元;在没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方允许车辆临时停放,但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
3、伊水苑小区门口禁停标志的问题,我大队已向伊滨区建设局提出申请,后期统一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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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75778
2020-04-28 10:29:10
回帖的这些人怕是智商都忘家了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你家门口如果没有禁停标志,天天物业交警勾结着贴你罚单,你还在这趾高气昂的跟我论大道理吗?
看看官方回复的结果,我真是觉得在中国作为一个老百姓是多么的渺小。明知门口没有设立禁停标志,明知门口没有规划停车线,只说我们老百姓应该如何规范停车,怎么不解释交警职能部门这种违规做法如何整改?以前是为人民服务,现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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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uoe
2019-07-01 15:42:09
15分钟能有多远,不是腿短就是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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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J666
2019-07-01 08:55:03
道路上车辆的多少,不能作为是否能长时间停车的依据,人家解释的很清楚,可以临时停车,道路不是停车场,难得有一段畅通的道路,非得把车停满才心甘吗?把车停在停车场,不就拉到了,难道非得把车停在自己家门口,才算舒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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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17745
2019-06-30 23:00:14
再空荡荡违停也违法,罚你没商量,天安门更空更大,你咋不停天安门呢?要是不罚款,最多两周新源路就会被汽车违停占满,我看还是贴条贴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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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58640
2019-06-30 22:21:30
交管部门应该在路边设置停车位,诺大的伊滨区空空荡荡,竟然路边停车位都没有。回复的商会大厦那里有。走过去至少要15分钟。明明伊水苑路边那么宽的马路为什么就不可以设置停车位。
交警每天都来贴条,是逼大家去买高价停车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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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41502
2019-06-26 19:41:25
一句话总结:泊位以外,禁止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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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49321
2019-06-25 12:25:17
看照片,灰色地砖带盲道的是公共区域,属于不能停车的地方,红色地面的属于建筑附带区域,属于小区物业管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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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48693
2019-06-24 20:34:54
本来就不能停。驾照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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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18413
2019-06-24 17:32:48
同时,协警们的素质也需要提高提高,形象、衣冠、姿态哪像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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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18413
2019-06-24 17:23:54
今天上午,我在现场,看到这一切,感到不解,空空荡荡的路,连车量很少的地方整天被贴罚单,不知交警部门怎么想???是罚款有任务吗?还是其它????很多市民情绪激动,言语激烈,这样子管理城市和道路档次太低了,极大地损害了政府形象,百姓们出恶语,反映了我们政府有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上,不是为市民着想,简单一罚了之,以罚款代替管理。唉,说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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