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时购买了洛浦西路8号院(也就是现在的22号院)一套房改房,这个小区里的住户,有的几十年直到现在依然是租公家的房子,没有购买,有的则是自己购买了,属于房改房,原房主的房子我购买时是房改房,他有房产证和界定卡,所以当年可以正常交易,过户到我名下时已变为商品房性质!但现在我需要卖掉这套房子,可由于没有土地证我无法交易,而这套房子原本好像是属于住建委还是房管局的,像我这个小区里,有的房子依然是公家对外出租的,有的是业主购买的,有的购买后是房改房,有的是商品房,却没有土地证的情况,该到哪里找谁去申请办理土地分割并办理土地证?如何进行过户交易?个人能否提出申请补交相关费用后进行过户?毕竟这个小区情况很复杂!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5-31 10:17:19
网友您好:市政府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已办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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