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一起民事纠纷将欠债一方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当天结束已经到晚上六点多,在法院南门我被被告人纠集的六名恶徒一顿拳打脚踢。当晚我报了警,在第六人民医院拍了CT,检查结果是:头部血肿,淤青,需要定期复查。洛龙区治安大队对我和我的律师都进行了询问,也提取了当晚法院附近有监控摄像头,还多次将我带到警局让我辨认嫌疑人。目前此事已过去一个月,可案件仍没有进展,指使打我的被告人天天继续上班,仍旧逍遥法外。想问一下,办理寻衅滋事案件是否有期限?有录像有口供有目击证人有当晚医院诊断,为什么不能对打人者进行拘留,至今一个月为何没有说法?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3-20 16:06:47
尊敬的网友:您好,洛龙派出所已对您反映的情况受案调查,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中,如需了解案情,可直接与办案民警联系。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