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随父母常年在外地,因生病在南阳市医专二附院自费住院治疗,孩子新农合参保是在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请问回洛阳报销需要医院提供那些材料。请详细说明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1-09 08:36:38
网友:
您好,首先您需要致电伊滨区社保中心履行备案手续,出院后携带病历复印件、出院发票、结算清单、诊断证明、身份证和医疗证到伊滨区寇店镇卫生院办理补偿。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伊滨区社保中心69660963。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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