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典(汤街小镇/东方府)销售部门和物业公司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销售部门在售房是承诺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按一定折扣计算(建议后期购房者咨询清楚并让该公司出具书面资料),但在实际交房后物业公司不予承认,纯属是为了销售欺骗消费者,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物业人员更换频繁,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特别是领导扯皮推诿,不务实无担当,现在有问题发信息就不会,礼节都不懂,交物业费的时候那是车轮战。在交房时为了规避延迟交房违约金风险,强制性提前交房,房屋存在设计缺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形同虚设走过场,屋质量差(漏水开裂严重)、维修时间过长,维修确认书紧跟业主签字规避责任。现在房产证无法办理,开发商把自己的责任说的是一干二净。请问这种综合性问题是那个部门可以解决的?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12-28 09:16:37
网友:
您好!接洛阳网百姓呼声留言板舆情交办通知单后,县房管局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经调查:根据洛发改(2018)3号文件,第8条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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