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孟津人,长期在上海。9月份,出售一套位于洛阳飞机场新艺花城的房屋,由于各种流程,至今还没有过户。
感觉洛阳地区房贷解压,买方贷款这种流程十分繁琐,可否简化?
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9月底,开始准备还贷款,预约浦发银行提前还款。
10月8日,到浦发银行,办理提前还款。
10月16日,浦发银行扣款,还款成功
10月26日,收到浦发银行电话,可以预约办理解压。开始预约11.2号的,浦发银行说孟津这边流程变更,等通知。
11月5日,收到浦发银行电话,说孟津这边可以办理了。
11月16日,到浦发银行领取资料
11月19日,到孟津房管局办理解压。发现房产证名字有错别字,“锋”写成了“铎”。
11月20日,房管局积极配合,拿到产证。承诺和不动产登记大厅沟通,给加章。
11月21日,到孟津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加章。下午和买房人一起,到邮政储蓄贷款。
11月22日,按照不动产登记这边流程,离婚先析产,再过户。
12月4日,拿到新的不动产证。单独所有。邮政储蓄这边要求重新签合同,这可以理解。
但这时邮政储蓄要求,必须我现在妻子签字才能办理。
不明白,单独所有的房屋,现在卖房我一个人签字就可以了,为何买方贷款,还要配偶签字?
打了邮政储蓄95580咨询房贷业务,客服也说单独所有,本人签字就可以办理。
政府的号召:简政放权,方便老百姓办事,不让老百姓多跑腿。
邮政储蓄孟津支行可否参照其它地区,单独所有的房屋,本人签字就可办理?这具体实施起来应该也没有什么风险。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12-06 09:25:49
网友:
您好!接洛阳网百姓呼声留言板舆情交办通知单后,县房管局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经调查:诉求人反映办理房贷,是否需要配偶签字。经了解,诉求人需本人携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管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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