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我是涧西区新疆路金色家园一业主,因为与物业有纠纷,之前也调解过一次,但物业并没有实质性解决问题,而且为了自己腰包,变本加厉又对我作息造成更重影响,现物业公司以我不交物业费为由不收暖气费,不让用暖气,该怎么解决,谢谢
涧西区 暖气费 物业 家园 金色 作息 解决 物业费 腰包 物业公司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11-26 16:18: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第三章第十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若您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您可以把具体问题反馈给我办,我办会根据实际情况督促物业公司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物业办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