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9月17日在厂里上班时,因为机器漏电,被电击伤,当时昏迷不醒,经过抢救,没有生命危险,经过各项检查,医生说没什么大碍,只是因为被电击伤,胸部,脑部神经受到损伤。需要住院观察两周,回家后要长时间修养才能恢复,还有如图显示的病症。从住院起,我的头后部和胸部,一直感觉像针扎的疼痛,头脑不够清醒。住院的第五天,厂里领导打电话说,各项检查已经显示没什么毛病,在医院里消费太高,太浪费了。你就出院在家修养吧,在家修养期间,公司会给你相应的补偿。为了给厂里减轻负担,再加上当天早上护士说我已经欠费,我和家人身上没有带钱,一时心急,便要求出院。昨天(十月三十一号),厂里领导打电话让我去厂里解决工伤问题。到了厂里,领导我说,我前后休息了44天,给我4400元作为工资补偿,另加1000元医疗补偿金。就这样让我签字结束劳动合同,因为我在厂里最近半年实发工资都在四千以上,并且,劳动法规定,老板辞退工伤员工是要赔偿的。厂里却不愿赔偿。所以我没有签字,领导就大发雷霆,嚷了起来。无奈之下,我只好离开。如果现在让我去厂里要相关手续和资料,他们是不会给我的。请问尊贵的,公证的劳动部门,我该何去何从?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02 14: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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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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