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09-27 12:10:28
尊敬的网友:您好!
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我市《居住证》的非常住人口,在我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含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县(市)吉利区管理部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近6个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的(以开户日期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按15万元核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按10万元核定”。
巨龙家园B区1、2、3、6、7号楼于今年5月份已在我中心办理了项目准入,目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购房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信贷科:64812634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