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项目私改规划、加盖楼层仍然通过验收,房管局:只负责拨款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董楠 文图)“我们公司承建的洛阳一小区建设问题重重,更可气的是,该小区还能顺利通过验收,而我们实名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数月却一直没有结果。”近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接到洛阳“锦绣花苑”小区多名施工方反映称,该项目存在私改图纸,加盖楼层,缩减地下停车位等诸多问题。
让他们更加意外的是,作为项目施工方,几个月来,他们实名向洛阳市房管局、洛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相关主管部门反映多次,虽然该项目已经通过了验收,但我们反映的问题始终没得到解决。
连日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跟随该项目施工方李军(化名)等人,先后到项目小区、洛阳市房管局、洛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暗访,得到的回复不是“不负责”,就是“正在查”。
反映:经适房项目私改规划,加盖楼层、缩减地下停车位面积
据李军介绍,他们于2014年11月份进入“锦绣花苑”小区建设施工。其提供给记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发包方为河南锦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达置业);承包人则为洛阳通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融公司)。
“我们属于挂靠通融公司的施工方。”李军说,项目施工前期,并没有什么问题。在他们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准备封顶施工的时候,锦达置业突然给他们下达了一个变更通知,需要在原图纸规划楼层的基础上再加盖一层。
此前干过不少工程的李军非常清楚,正常情况下,变更施工手续需要设计单位、规划部门、监理和业主方等相关部门的一致同意,并加盖公章。而他们接到的变更通知书上却只有一个显示为“锦达置业工程部”的公章。
“当初拿到锦达置业的变更通知书后,我们很是为难,但是迫于压力还是按照他们要求加盖了一层。”李军说。
此外,参与建设”锦绣花苑”项目地下停车位的施工方胡磊(化名)则告诉记者,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锦绣花苑”小区地下共规划了3.5万平米的地下停车位。但在实际施工中,同样是“锦达置业工程部”下发的一纸变更通知要求他们施工方将原规划图纸中“2号楼以北区域,5号、6号楼之间区域”的部分地下停车位取消,从而大大缩减了停车位施工面积。
“虽然缩减停车位没未施工,但所有上报资料都是按照3.5万平方米停车位制作的,这中间很可能存在相关人员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胡磊说。
此外,李军等人还向记者透漏了“锦绣花苑”项目存在的未招标先施工;其中一栋楼房存在违规拼接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以及屋顶防水未按施工设计施工等诸多问题。
探访:小区业主装修忙,楼顶加盖建筑简单一封即可出售
李军等人反映的“锦绣花苑”小区位于洛阳市高新区蓬莱路与郑州路交叉口西北角,记者跟随李军等人前往小区探访时,看到该小区进进出出有不少业主都在忙于装修,准备入住新房。
李军告诉记者,“锦绣花苑”小区共计12栋楼房,其中1、2、3、5号楼规划总层高为17层,其余的均为27层。然而现在小区全部12栋楼房顶部,均加盖了一层框架结构的建筑物。
随后,李军等人把记者带到2号楼楼顶介绍称,每栋楼层的顶部原本规划的都是平面层,在锦达置业的要求下,每栋楼都加盖了一层框架结构的建筑物。
“现在来看只是框架结构,还没有封起来,但所有加盖的建筑物户型均与其它楼层户型相同,而且预留有厨房和卫生间的上下水管道。”李军等人告诉记者,根据他们以往的建筑经验,目前这些楼顶加盖的建筑物,日后只需进行简单封闭,就会变成一层房屋,“粗略计算,每栋楼每个单元能多出2套房屋,小区有的一栋一个单元,有的一栋两个单元,全部算下来可多出30多套房屋”。
随后,记者跟随施工方来到2号楼北侧以及5、6号楼下方的地下车库位置,施工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显示,上述两个位置均应建设为地下停车位,而如今却是墙面。
胡磊说,设计图纸规划地下停车位总面积3.5万平方米,但他们实际只施工了约2.6万平方米。
虽然取消了约9000平方米的地下车位,但锦达置业制作上报的所有资料均是按照设计图纸规划的3.5万平方米走的。“按照设计要求造价,地下车位每平方米1900—2000元左右,锦达置业私自减少了约9000平方米,就等于说有1700多万元的建设资金没有用。”胡磊说。
说法:真实施工车库资料已扔掉,如今的资料全是假的
采访过程中,李军等人为了进一步向记者证实自己反映情况的真实性,遂以“想看看地下车库资料”为由,拨通了一名负责“锦绣花苑”项目试验资料的工作人员的电话。
该工作人员坦言,胡磊等人举报工地问题的情况其听说了,“目前资料看管很严格,车库资料不能往外拿”。原来按照工地实际施工面积2.6万平方米做的试验资料都已经作废扔掉了,不过其保留有电子原始数据,“现在手里的资料全部是作假的资料,这份资料是按照甲方(锦达置业)要求,做出来的3.5万平方米的地下车库资料。”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称,按照相关约定,试验费应该由施工方承担,但是没有施工的9000多平方米地下停车位的试验费,则是由锦达置业直接支付。之前施工时做的2.6万平方米的实验资料,监理单位已经签过字了,不过已经全部作废了。现在重新做的3.5万平方米的实验资料,监理单位同样也签过字了。
“原来按照2.6万平方米的地下车库设计施工图纸上,根本就没有图审章。目前(3.5万平方米)试验资料完全按照带有图审章的那份图纸做的,但资料很明显都是造假的。”该工作人员直言,目前,其对任何人都只能说没有车库试验资料,“只有等到与质监站、房管局说好事了,这套资料我才敢拿出来”。
蹊跷:多次实名反映没有结果,小区顺利通过验收
因为和锦达置业的工程款纠纷,李军等人早在今年初就以施工方的名义,多次把“锦绣花苑”小区的上述问题,实名反映到洛阳市房管局,然而一直没有结果。
2018年5月份,该小区交房期间,施工方再次找到洛阳市房管局负责人并告知其“该小区存在多种问题,且存在有严重安全隐患”。然而得到回复却是“此事不归房管局负责,可转交给相关监督部门”。
“连我们反映的私改图纸加盖楼层、取消停车位的问题,至今依然没有任何结果。”李军等人说。
让李军等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多次反映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如今小区业主却已经陆续装修准备入住了。在李军提供的1、2、8、9号楼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格(以下简称:验收表格)显示,1、2号楼总层高数为17层,地下1层。8、9号楼总层高为27层,地下1层。
验收项目一栏共计四个部分,分别为:分部工程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感官质量验收。四个部分验收结论均显示为“合格”。综合验收结论则为“符合要求,通过验收”。
此外,在验收表格下方的参加验收单位一栏,则分别盖有建设单位(河南锦达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洛阳通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新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家单位的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名。
“我们手里除了盖有图审章的图纸外,压根儿就没有拿到过其它正规的设计图纸。”李军等人说,他们按照锦达置业工程部出具的施工变更通知完成的施工,明显属于违规建筑,他们不明白,“这么多明显的问题,相关部门为何还能顺利通过验收。
跟访:房管局称“只负责拨款”,质监站则说“正在查”
相关监理验收单位顺利通过验收,而洛阳市相关主管部门又是如何对待李军等人举报的问题呢?8月21日,大河报记者跟随施工方李军等人首先来到洛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再次反映相关问题。
该站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介绍说,你们反映的问题属于“白工”负责的区域,不过今天“白工”不在单位,不能给予回复。
施工方追问,8月13日,就已经把证据及举报材料递交给了洛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如今,一个星期过去了,没有任何一个人联系他们了解情况,洛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到底有没有到现场调查过?上述女性工作人员解释说,听“白工”说过这个问题,也到现场调查了,但发包方拿出来的是屋顶防水、外墙保温等问题的变更手续。
施工方又追问“楼顶私自加盖、地下停车位面积减少”等问题,上述工作人员对此闭口不谈,只说“这些问题等白工回来再说吧”。
随后,记者又跟随施工方来到洛阳市房管局反映情况。房管局负责人则解释说,虽然“锦绣花苑”小区属于经济适用房,但他们并不是业主单位,他们只负责对房屋建设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建设资金能用到相应的项目上,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可以到质监站反映,如果涉及私改图纸加盖楼层,可到规划部门去反映”。
此外,对于施工方询问“早在半年前就已向房管局递交过投诉材料,至今没有得到回复”的情况,房管局负责人却说:“材料我也帮你们转交给了质监站。”
针对质监站和房管局的回复,施工方很是无奈:“自己施工的房子,明明准确知道问题出在哪儿,想反映解决咋就这么难呢?”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8-24 16:14:37
网友您好:经了解
接到该诉求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委属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锦绣花园住宅小区1#楼、2#楼、3#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工程位于蓬莱路与郑州路交叉口,框剪结构,其中1#楼、2#楼、3#楼地上17层、地下1层,5#楼为地上18层、地下1层,6#楼、7#楼、8#楼、9#楼为地上27层、地下1层,10#楼为地上23层、地下1层,11#楼为地上26层、地下1层,12#楼为地上24层、地下1层,建设单位为河南锦达置业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新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郑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洛阳通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2月9日在我委质量监督站监督下,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的主体部分(不含地下车库)实施了竣工验收。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2018年8月15日我委质监站接锦绣花园住宅小区工程参建人员实名举报,反映锦绣花园住宅小区1#楼、2#楼、3#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工程存在工程下列问题:
1、锦绣花园小区1-12号屋顶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楼顶加盖建筑物;
2、加盖2号楼西侧、1号楼东侧门楼部分;
3、地下室顶板防水未按照设计及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
4、地下车库出口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5、其中一栋楼存在严重违规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
6、整个小区外墙保温未按照设计施工。
7、整个小区地下室底板钢筋及防水全部未按设计施工。
三、调查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质量监督站监督人员组织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于8月17日上午共同到工程现场进行查验,经核实:
1、关于反映“锦绣花园小区1-12号屋顶加盖构筑物问题”,情况属实。不属于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属违规加盖,建议规划部门强制拆除;
2、关于反映“加盖2号楼西侧、1号楼东侧门楼部分”,情况属实。不属于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建议规划部门强制拆除;
3、关于反映“地下室顶板防水未按照设计及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问题,原设计“地下室顶板防水做法参12YJ2-C6页一节点2,防水卷材采用SBS橡胶改性沥防水卷材料”,2016年8月设计变更将地下车库外墙及顶板防水材料修改为0.9厚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1.3厚聚合物水泥粘接料。已要求参建各方提供施工资料;
4、关于反映“地下车库出口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车库出入口的设计图纸,并根据图纸要求限期整改;
5、关于反映“其中一栋楼存在严重违规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问题,6号楼南侧存在高压线,在阳台二次施工中设计单位于2015年8月10日出具的设计变更单,对6#楼现浇板做施工缝留设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6、关于反映“整个小区地下室底板钢筋及防水全部未按设计施工”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我委已要求建设单位尽快拿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目前整个地下室工程尚未组织竣工验收。
7、关于反映“整个小区外墙保温未按照设计施工”问题,经核实设计单位于2016年8月出具设计变更,外墙外保温材料厂由原设计“无机保温砂浆”改为“YT无机活性保温材料系统”,并通过图审机构审查,现符合设计要求;
8、关于网络媒体反映的地下室车库面积缩水问题,建议规划、房管部门调查处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