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公积金能用于租房使用吗

    本人属于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没有购房,能不能用公积金租房?如果可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谢谢

    匿名人士 2018-08-08 评论0 浏览5645 编号 2018080813153414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08-08 16:07:09

尊敬的网友:您好!
       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的正常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支付商品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持以下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已婚提供结婚证、4、本人本市银行借记卡(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银行均可)到中心柜台办理。每半年或一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6个月或12个月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