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8-02 17:48:4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139号令第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如有以上情况,互联网预约会出现预约受限制。根据以上规定,请您提供您的身份信息,工作人员会尽快通过公安交管平台为您查询,并及时向您反馈。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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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19386
2018-08-06 22:49:05
帖人对部门回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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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驾照从报名(2017年11月28日报名)到考过了俩次(到现在经八个多月),现在说不服合报考条件(驾照吊销期限不满,限制到2022年6月8日)不让继续学车考试,有关领导这咋解释,这总该有解决的办法吧?从开始就不让报名也行,当时退回6830报名费也行?这八个多月也不至于在这上面浪费时间?要么继续学车考试领证要么退还报名费6830元以及八个多月产生的各种费用?
lyd_15814R607919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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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19386
2018-08-02 23:29:33
既然驾照从报名(2017年11月28日报名)到考过了俩次(到现在经八个多月),现在说不服合报考条件(驾照吊销期限不满,限制到2022年6月8日)不让继续学车考试,有关领导这咋解释,这总该有解决的办法吧?从开始就不让报名也行,当时退回6830报名费也行?这八个多月也不至于在这上面浪费时间?要么继续学车考试领证要么退还报名费6830元以及八个多月产生的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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